本报报道(记者聂国春)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依法惩治侵犯财产犯罪工作情况。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侵犯财产犯罪一审案件127.3万件,审结127.1万件,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的高发势头。值得注意的是,欺诈犯罪手段正在快速演变,变得更加多样化和智能化。犯罪分子在诈骗场景中使用了人工智能面部修改和高级欺骗等尖端技术。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四庭副庭长斯明登表示,侵犯财产犯罪包括抢劫、盗窃、诈骗等13种犯罪。近五年来,病例数遵循“疫情期间大幅下降、疫情过后回升”的波动曲线。2025年受理的申请数量(27万件)略低于2021年(27.9万件)。但诈骗犯罪多年来一直稳居法院新收刑事案件前五名。2025年,诈骗犯罪新发案件将达到9.3万件。值得注意的是,诈骗犯罪手段和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同时,虚假投资理财、虚假销售、虚假客服等传统模式不断盛行,基于人工智能的面部修改、深度造假等新技术的诈骗案件层出不穷,在犯罪前后,犯罪分子利用“贩卖脚本”、“宣传神器”等非法工具,低成本、高效率地发现潜在受害者。最高人民法院当天公布的经典案例是,2025年4月下旬,吴茂涛按照网上指示登上公交车,前往湖北省黄石市,使用虚假身份骗取钱财。吴某涛到达受害人家后,当场拨打了语音电话。随后Upline利用AI拟声技术模拟受害人亲属的声音,骗取3名老人共计6万元现金,并将其转嫁给他人,获利1700元。最高人民法院宣称,本案采用了人工智能拟声引导技术,告知受害人家属。他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自己、制造紧急场景、诈骗老人的事件。也体现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产业链分工的精细化以及“远程网络诈骗与远程诈骗相结合”的跨域协作新特征。针对这一新情况,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诈骗刑事案件的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旨在指导全国法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打击要点,加大追缴赃物、追回损失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刑事第三庭庭长王斌表示,针对当前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持续频发的情况,人民法院一方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全力追缴赃物、挽回损失,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配合,迅速没收、冻结与事件相关的赃款、财物。切实加强与事件相关资产的回收和处置。同时,依法加强对电子诈骗犯罪分子的财产制裁力度,防止犯罪分子获取经济利益,指导“两卡”犯罪分子提供信贷、隐匿犯罪事实、主动赔偿受害人。对于伤害他人的案件,应当将返还赃物、返还原物等与认罪悔罪、减刑、从宽等作为量刑的考虑因素。对有能力拒不返还赃物、拒不赔偿的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严惩。此外,人民法院还加强审判与执行的衔接。判决生效后,将及时提起诉讼并执行,采取多重措施确认罪犯名下资产,并强制执行将依法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利。
(编辑:王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