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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3日电 海亮股份(002203.SZ)近日披露一则暗示性公告,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推进全球化战略,提升公司国际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加强与境外资本市场的联系,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H股发行上市”)。目前,公司拟与相关中介机构洽谈H股发行上市事宜,具体细节尚未确定。即使在指定之后方案确定后,H股发行上市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向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香港证监会等相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申请、批准或批准。 H股发行上市在经过审议、申请、审核程序后能否最终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据中国经济网记者初步统计,近五年来,已有两名海亮股东因非法减持而收到警告信。 2022年3月3日,海亮股份公告称,其股东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省监察办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监管委员会。公司股东浙江嘉兴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嘉兴基金会”)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办(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对浙江嘉兴慈善基金会采取的措施》。 《关于警告信措施的决定》(国发发〔2022〕24号,以下简称《决定》)。 2021年12月24日,嘉兴基金会持有海亮股份比例由5.14%下降至3.11%。当换股率达到5%时,嘉兴基金会立即停止出售海利股票,并且没有公开。直至参股价格降至3.11%,公司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法律适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等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和《上市公司收购等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违反了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等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收购”(证监会令第 根据《浙江省证监会令》第166号规定,浙江省证监局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嘉兴基金会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股票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根据海亮此前公告,公司股东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更名,变更后的名称变为“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嘉兴市慈善基金会”。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完全独立运作,不与H大股东共同行动。艾亮股份开锐股份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相关信息,官方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公告。公司副总经理王胜先生近日收到浙江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王胜先生给予警告信处理的决定》(编号:[2020]50号,以下简称《决定》)。 2019年9月3日,王胜先生通过密集竞价出售海亮股份96,375股,占海亮股本0.0049%,交易金额103.8万元。作为Kaira Co., Ltd.的副总经理,您没有提前披露所需的减持计划。王胜先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东、董事、监事及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d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浙江省证监局决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王胜采取出具警告信、记入股票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等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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